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施工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在在房间进行钢构混凝土工程。
该房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目前已具备了工程开工条件。
第二条 施工内容 甲方以目前房屋现状交给乙方,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为明确乙方的工程承包范围,特对各专业范围及装修做法进行详细描述如下: 1、隔层部位墙面铲除粉刷层,确定主梁位置,化学螺栓固定预埋钢板,钢材双面焊接在钢板上,开槽位置须事先用激光水平仪找准水 2、钢混楼板厚度为170mm。
3、钢混楼板要求:(合同最下面附有隔层截面图)主受力钢材为14#国标工字钢,间距在1500mm左右;
副受力钢材为8#国标槽钢,间距在800mm左右,焊在工字钢上;
楼承板型号为51-235-760mm;
铺好楼承板上焊接6mm钢筋网,间距200*200mm,再浇筑总厚度80mm细石混凝土。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整的完成所承包工程的全部内容,并负责验收达到甲方质量要求。
3、总工期:按 个工日计算工期。
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合同工程内容,造成工期延误,五天内,每延误一天,罚款五十元人民币;
十天至十五天内,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佰元人民币,乙方应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5、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如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甲方可提出暂停施工,乙方应提出处理办法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整改,整改后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工期不予顺延,且乙方承担延误损失。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施工质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并且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的结构;
若乙方达不到该质量要求,则按100元/㎡(建筑面积)罚款,并支付给甲方因为返工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其返工整改费用。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本项目工程施工的钢材(工字钢、槽钢、钢筋)、水泥、沙、石均由乙方采购,材料款包含在工程款中。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应符合甲方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准备。
2、水泥:海螺32.5Mpa等级水泥若有小厂和黑榜水泥进入工地,发现一次,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伍千元人民币。
3、石子:无泥巴、杂质等。
4、钢材:国标钢材,钢筋无毛刺,无明显锈迹。
5、河沙:颗粒状中粗黄沙,无泥巴、杂质等。
6、楼承板:镀锌楼承板,无锈痕。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单价及支付方法 1、造价结算: 钢构混凝土楼板 元/平米乘以 平米。
2、工程款预算(按设计图计算):
约¥ 元。
3、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付给乙方定金 500 元,施工队进场前期工作(放水平线、开槽、开孔等)完成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定金包含在内) 元,待甲方对工程验收后付清剩余50%的工程款 元。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良好的(水/电)施工环境办理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证件及交纳相应物业管理等费用 2、乙方责任
(1)采取可靠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管线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负责已完工程或成品和预留洞口的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的保护、修复费用。
(3)如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或人身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工程分包。
如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本合同签订之日前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工程款,乙方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2、建安保险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和安全规范组织施工,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承担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为期5年的免费质量保修责任。
5、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