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非机动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非机动车辆。
二、 非机动车辆管理
(一) 车辆进出
1、 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电瓶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闸、铃、齐全,车况良好。如发现是无证、无牌或通过非正规途径获得的车辆按学校的管理规定处理。
2、 进出校门非机动车需下车推行,服从门卫值班员的指挥。
(二) 车辆行驶
1、 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2、 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严禁抢占机动车道行驶。
3、 电瓶车进入校园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 车辆停放
1、 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 停放在校园里的各式非机动车辆必须配有车锁,自行车必须配备车撑脚,停车时必须锁好车辆,确保安全。
3、 停取车辆必须要有秩序,不得无故推动、破坏他人车辆和堵塞通道。
4、 进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丢失或损坏,学校无责不负赔偿责任。
5、 电瓶车电瓶充电需在学校规定场所进行,不要私自进入办公室充电。
三、 管理办法
(一) 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二) 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巡逻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便利、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 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1、 禁止机动车辆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2、 非机动车辆停车场车辆按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 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
4、 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5、 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6、 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的车辆须加好锁,谨防丢失。
三、 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安全管理
1、 非机动车停车场实行免费停放,电动车每月收取15元充电费,自行车、摩托车不收取费用。
2、 对非机动车停车场车辆,物业只提供服务,不负看管责任,车辆丢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