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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实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2024-06-26 来源:赴品旅游

某实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实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

2. 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管理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才可营业,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年审,《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3.成立学校卫生组织机构,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及奖惩罚制度,规范各项加工程序,打印成文件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5. 从业人员每年须经过健康检查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6.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得参加接触饮食食品的工作。病愈后,必须持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工作。

7.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

8. 食堂应加强安全管理,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堂工作区域。

9. 加强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工作,不得采购使用变质、不新鲜的原料,特别是海产品和贝壳类产品、盐味精等调味品应定点采购,专人负责,防止误用亚硝酸盐等有毒的化学物质。

10. 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经营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设立独立防尘防蝇配餐室。

11.加强"四害"的杀灭,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并将其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新学期开学初应由专业消杀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12. 易腐食品应冷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冰箱专人负责,定期清洗。

13. 青菜应充分浸泡后洗净,以消除农药残余;禁止食用苦葫芦、发芽马铃薯、四季豆必须彻底炒熟。

14. 食品从烹调到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食品特别是肉、禽、鱼等大块食品必须烧熟炒透。严禁里生外熟。油炸食品应用小火,防止外焦内生。

15. 制售熟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并严格表标明,不得接触不明物、有毒物。

16.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彻底洗净消毒,并注意保洁;快餐盒应从正规厂家进货,并注意保洁;食品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并注意保洁。

17. 仓库内物品应分类分架有序存放,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洁物及无关物品;仓库应保持防潮通风,并设防鼠措施,且定期进行清理。

18. 保持内外环境清洁,排水通畅;餐厅应及时清理,并设洗手设施。

19. 垃圾、废气物必须放入密闭容器并加盖并及时清理。20.重大餐饮活动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一餐次的每样食品应取样250克,用密闭容器盛放,在冰箱内冷藏并保留24小时。发生事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在情况未判明之前,禁止继续经营可疑中毒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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