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项目回访保修、服务承诺制度根据企业《质量手册》的要求,项目经理部负责已交付工程的回访和保修。组织生产、质检部门、施工人员征求业主意见,调查缺陷,项目施工负责人针对质量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及时组织实施维修。为保证工程质量我公司将在项目部设立设计部。委派优秀设计师进驻工地,随时解决工程设计方面的相关问题。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我们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班加点进行工程施工。并在工程完工后,向业主提供由我公司施工工程成功的保修经验。
1、 项目部要制定回访计划,在保修期内建筑成品从移交业主之日起一年内回访不少于两次,业主提出要求时要随时回访和维修。
2、 工程交付业主使用时,应向业主提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和《建筑工程质量维修通知书》,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3、 本工程回访方式,一是项目部主管领导带队,生产与质检部门,参加进行登门回访;二是邀请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或电话征求意见。
4、 保修期限:执行建设部第2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或按合同要求。
5、 经回访发现质量问题或业主要求维修的,应在十日内到现场观察和调查,与业主协商维修事宜,取得业主的配合,并组织人员和物资尽快修复,修复完毕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后,交付业主验收使用。
6、 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保证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7、 工程保修期限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