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债务纠纷自愿离婚协议篇1
男方:xx ,身份证件号码:
女方:xx ,身份证件号码:
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因(载明具体原因:如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等),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子女、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协议如下:
1.××× 与×××自愿离婚。
2.双方的儿子/女儿(姓名×××,身份证件号××××××)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由男方/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元,直至儿子/女儿年满××周岁(或:直至儿子/女儿独立生活止)。男方/女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或:婚后双方无生育子女。)
3.婚后财产处理如下:
(1)位于xx市××路××街××号××室住房归男方/女方所有;
(2)(车辆等其他财产的处理)
(3)其他以我们各自名义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存款。
4.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务,离婚后由各自承担。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
5.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
6.本协议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它不同意见。
协议人(签名):
日期:
协议人(签名):
日期:
无债务纠纷自愿离婚协议篇2
男方: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女,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县民政局登记结婚(__结字第______),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已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与女方__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签订本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二、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房子归男方所有。
2、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自所有。
3、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债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债权人本人享有权利,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三、双方确认各自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也无需对方进行任何精神赔偿或补偿。
四、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赔偿金五万元。
五、双方确认签订本协议时,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六、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双方明确知悉并理解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自双方签字时即生效,不以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的最终完成为生效前提。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
男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无债务纠纷自愿离婚协议篇3
甲方(男方)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乙方(女方)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____不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已然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 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夭折,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 夫妻财产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存款,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确认
1. 甲方婚前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 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五条 债权债务处理
1. 甲乙双方在婚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形式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一方隐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个人婚前财产外,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 帮助
因生活困难,______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__元给______。上述应支付款项,均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 违约责任约定
付违约金__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协议生时间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