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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执行法律规定

2024-07-12 来源:赴品旅游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会碰到让劳动者恼火的事情:经过劳动仲裁,有了仲裁的裁定,规定应当在多少日内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裁定或判决的结果。然而在裁定生效后(劳动仲裁裁定送达后15天内,当事人不向法院提出起诉,劳动仲裁裁定即生效)单位却拒不履行,劳动者该如何维护和兑现仲裁裁定和法院判决赋予您的权利呢?那就是司法中的另一个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行结束。因此,律师建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将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一、法院执行局不执行能有什么办法

法院执行局不执行的办法如下: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如下: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 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启动调查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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