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即使没有借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默认为没有利息。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以及填写证据清单。立案庭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手续,当事人需要在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一、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起诉吗?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起诉。对于有转账记录但是没有借条的该类情况,当然如果能提供借条会更好。建议起诉处理,可以把银行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人若是没有借条的话,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结语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起诉。建议起诉处理,可将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和金额。若没有借条,可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向法院起诉需提交原告主体资格材料、证明主张的证据、书证清单等。立案庭将依法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在七天内预交费用。如有困难,可提出减、缓、免交申请。逾期不交或未获批准的,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