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贫困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的家庭;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2、入选条件不同:贫困户的入选条件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或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
而低保户的入选条件则是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或者家庭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居民;
3、享受待遇不同:低保户的补助金额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异;
贫困户则旨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有住房、医疗、教育保障,并通过直接和合作的帮扶模式,确保贫困户有稳定收入,防止返贫。
贫困户的定义和标准:
1、贫困户的定义:指的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贫困线标准的家庭;
2、收入标准:贫困户的认定通常以家庭人均年收入是否低于当地贫困线为标准;
3、认定程序:贫困户的认定由村委会或社区提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审批;
4、扶贫政策:贫困户可以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扶贫政策,如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
5、动态管理:贫困户的认定是动态的,随着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贫困户身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上所述,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区别在于定义、入选条件和享受待遇不同。贫困户是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家庭,而低保户是指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贫困户的入选条件包括收入低、患病或残疾等,而低保户的入选条件则是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或者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低保户的补助金额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异,而贫困户则通过帮扶模式实现稳定收入和防止返贫。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