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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多久?

2024-07-12 来源:赴品旅游

律师解答:

提出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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