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发放时间为5-9月份。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 (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法律依据】:
《福建省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