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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真实的事情算犯法吗?

2024-07-09 来源:赴品旅游

曝光他人的照片从到道德上来讲肯定是要接受谴责,也是法律上不允许的,若对他人造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行为属于侵权,应进行民事赔偿,若够成违法或者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曝光的事情如果真实,且没有侵犯别人的隐私,则没有问题。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事实,不犯法;如果不是事实,犯法,侮辱诽谤罪或侵害名誉权。

散布的事件是真实的,不构成诽谤罪,但是可能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隐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一项人格利益,因此构成侵害隐私利益的,行为人就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

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一)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二)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三)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四)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五)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六)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第十三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和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等信息来源所发布的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布的信息与前述信息来源内容不符;

(二)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添加侮辱性内容、诽谤性信息、不当标题或者通过增删信息、调整结构、改变顺序等方式致人误解;

(三)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但网络用户拒绝更正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予更正;

(四)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仍然发布更正之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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