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合法性审查包括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订立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真实性、公平性、周密性和程序性的审查。
法律分析
合同的合法性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审查。
合同合法性审查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1、对法人资格的审查;
2、对非法人单位资格审查;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
4、对公民个人的资格审查;
5、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
6、对代订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二)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1、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接受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以该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为理由主张该合同没有成立或者无效。
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应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审查合同订立手续是否合法
1、审查合同是否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者登记或者备案;2、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必须经过公证方能生效,要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担保的相关手续是否依法履行;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的签字或盖章。
三、合同真实性审查。
审查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还要注意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偿付能力。
四、合同公平性审查。
五、合同周密性审查。
1、审查合同是否完备、严密;
2、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善;
3、审查合同文字是否规范、准确。
六、合同的程序性审查。
结语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是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的重要步骤。审查合同主体、形式、内容和订立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的真实性、公平性和周密性,都是保障合同有效性的关键。同时,合同的程序性审查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通过对合同的全面审查,可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