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是指应该有或必须有的意思,侧重一般要具备。需要:是指有所需求 需要:语意较轻,表示应该有、必须得到,所对可以是人或一般事物,也可以是行为;它还可以表示对事物的需求。“须要”是指一定要有,语气肯定,语意程度较“需要”强。须要:是必须的要 须要:语意较重,表示一定要那样,对行为带有规定性、强制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