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或与其他亲属共同生活,未接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时,生父或生母再婚将导致双方失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同时继子女也无法享有继承权。然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和抚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依然存在。如果继父母排除了继子女的继承权,那么继子女和其他子女仍然有权享受继承权。
法律分析
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成年独立生活,或与其他亲属共同生活,未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此时,双方没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继子女也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和抚养,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继子女嘱排除继子女继承权的,继子女和其他子女享有继承权。
拓展延伸
继承权的界定与继子女成年后的权益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合法继承人的权利。然而,继子女成年后是否具有继承权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一方面,法律通常将继承权赋予直系亲属,如子女、父母等。另一方面,继子女成年后可能已经建立了独立的生活和经济基础,因此其继承权可能受到限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进行界定。在处理继承权和继子女权益的问题时,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平合理的分配。
结语
继子女成年后的继承权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法律问题。虽然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和抚养时存在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但继子女成年后是否具有继承权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法律通常将继承权赋予直系亲属,但继子女可能已经建立了独立的生活和经济基础,因此其继承权可能受到限制。具体情况需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进行界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合理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