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抚养关系的继母没有继承权。
无抚养关系的继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形成基于亲生关系或法定的抚养关系。在没有抚养关系的情况下,继母对继子女的遗产没有继承权,继子女对继母也没有赡养义务。继母如果未与继子女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在继子女遗产的继承中将不被视为法定继承人。
继承权的法定顺序:
1、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遗嘱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4、法定代位继承:当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5、国家和集体继承: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时,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综上所述,无抚养关系的继母不具备对继子女遗产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依赖于亲生关系或法律认可的抚养关系,缺乏这样的关系,继母在继子女遗产继承中不被认定为法定继承人,同样继子女也无需承担对继母的赡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