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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出的证据法院有没有责任调查

2024-07-16 来源:赴品旅游

双方出的证据法院有责任调查。
法院办理案件的规定如下:
1、诉讼阶段,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书写诉讼状,如实把事情的经过用书面形式表述;
2、受理阶段,法院会对述求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标准的,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法院决定对此立案。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3、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会给被告发放传票,传唤被告,这期间可以互相拿出相关证据,期间双方可以调解;
4、开庭阶段,法院正式受理,进行对此事的调查,双方的辩论,以及评议到最后的宣判。
证据的法定种类如下:
1、书证,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物证,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资料,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鉴定人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起诉的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举证,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下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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