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这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四条 保护工商业,不得侵犯。
第六条 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
第八条 本法规定所有应加没收和征收的土地,在当地解放以后,如以出卖、出典、赠送或其他方式转移分散者,一律无效。此项土地,应计入分配土地的数目之内。但农民如因买地典地而蒙受较大损失时,应设法给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