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债务对方不还的处理方式: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对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假如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方不愿意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因为一方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只能由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假如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有两个孩子
有两个小孩,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愿意离婚,都会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假如男方不支付抚养费,起诉,男方拒绝不支付,会有什么结果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可以强制执行。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小孩抚养权判给母亲如果男方不同意改名字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小孩抚养权判给女方的,女方未经同意给孩子改名的,男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改名的行为。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婚孩子会不会判给男方
如果有以下情形,离婚时孩子会判给男方: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