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当地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找。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