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在约定的有效期届满前解除,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解除的原因是保险公司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或者保险公司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保险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被保险人可以不支付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被保险人的原因造成保险合同解除,则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决定是否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合同在约定的有效期届满前解除的,被保险人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除外。
2.《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
3.《保险法》第一百一十条:保险法律关系所适用的法律,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