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危险物品肇事罪与失火罪的区别主要是主体范围不同和犯罪地点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职工,而失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危险物品肇事罪主要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活动过程中;失火罪可发生在任何场合。《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