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拒绝提供,是指国家安全机关在调查间谍犯罪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不肯告诉或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证据。拒绝提供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经过教育,仍坚持拒绝提供的;拒绝提供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耽搁了国家安全工作,致使间谍犯罪分子逃匿,或使一些重要证据消失的等;基于卑鄙动机如因与执行公务的国家安全工作人员有夙怨欲求报复而拒绝提供的;兼有其他不构成犯罪的妨害国家安全公务的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拒绝提供的等等。
一、妨害司法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妨害司法罪有下列表现形式:
1.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作伪证。
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
3.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
4.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
5.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6.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
7.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8.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
9.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二、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的客观要件
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的刑事责任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