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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交警怎样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2024-06-26 来源:赴品旅游

论公安交警怎样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环境在不断地更新和变化,同时,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行为和执法艺术也出现了新的要求和期待。在这种形势下,公安交警队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便成新形势下的一种必然趋势

为有效应对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各公安交警部门要以创新执法理念为先导,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执法监督为保障,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使交警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一.创新执法理念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因素是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而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在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有些民警自认为自己是“官”,待群众始终摆脱不了“打官腔、说官话”的模子。然而随着新时期执法环境的变化,“官本”思想开始逐渐褪去原来的光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为民服务”的新要求。

针对于此,公安交警部门必须要纠正错误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其次,是要在正确执法理念的基础上创新理念,引领执法理念走向完善。然而,要如何树立正确

的执法理念并不断创新完善呢

其一,要在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搞“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爱民实践大走访”以及“反腐倡廉集中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教育民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进一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认清法律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利是让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使广大民警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官本位”思想。其二,要在转变执法思想的同时教育民警坚持法律至上、以法为本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执法办案要以法律为准绳,每一次执法、每一次办案都要坚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执法态度。其三,要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在以法律标准衡量是非、处理问题的同时要合情、合理,让人们在情理上能够接受。同时以“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态度执法办案,通过案件的办理和事情的处理,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心、温暖,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二、加强执法管理

执法的管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加强执法管理,有助于确保公安交警执法活动安全高效运行。要做好执法行为的管理,应该坚持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从

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同时要建立科学机制,以科学化推动规范化,确保执法活动的高效率。还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支撑规范化,不断提升交警系统的执法效能。

执法制度化的管理,第一,要从规范执法环节入手,狠抓制度建设,不断集中清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第二,要制定完善警务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执法环节过程监管。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研判,分析执法制度建设的现状。第四,要深入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对策。第五,要进一步细化路面执法、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岗位执法标准,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基本动作和语言规范,明确窗口服务标准。第六,要规范警务用语。科学机制的建立,要加强警务督查,结合视频管理,实现动态监督;要强化民警执法办案的过程管理,落实“一案一审”制度;要完善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制度,加强警务装备室和执法档案室建设和管理;要强化民警日常警务活动的过程管理。

信息化的建设,应该深化“移动警务”、“电子执法档案”、“交警执法质量管理系统”、“部版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警务综合管理考核平台”建设和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从录入、审批、办理、结案、考核等各个环节实现全程监督。

三、强化执法培训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素。目前,一些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着“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培训工作,以专业化保障规范化,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

各交警部门不仅应该积极组织开展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正规化建设”、“三基建设”、“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以及“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还应定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业务理论大练兵”、“警务实战大练兵”等活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安排培训课程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

另外,各交警队伍还应要求全体民警立足于本职岗位,以提升业务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业务学习。要以采取组织知识讲座、每周例会学习等形式,对一线民警的业务及网上信息录入操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题培训,使民警清醒认识公安交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努力增强民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他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

四、完善执法监督

执法规范化的建设,离不开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监督管理融入各项重大决

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全过程,不断深化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拓展监督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创新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与监督管理相协调的良好格局。

一、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要推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对民警个人执法工作监督和对单位执法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推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制度,促进执法质量的稳步提高。强化外部执法监督,要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及时听取他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配合人大、政协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二、监督管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要通过对监督中发现、收集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通过下乡、宣传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高民警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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