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合同编号C-BZH-p甲方骑缝章乙方骑缝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名称乙方名称签订地点市区(县)街道)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说明(1)本合同书适用于乙方(受托方)为甲方(委托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提供技术服务所订立的合同。(2)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3)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须在该条款处注明“无”字样。(5)合同编号:如AQSC-BZHP-0001-2018,由19位数字、符号与字母组合构成。含义如下:AQSC:安全生产BZHP: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0001:第1份合同2018:2018年签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技术服务合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正文)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意向,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恪守。1项目名称乙方为甲方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技术服务,且甲方符合以下条款:(1)甲方属于(工贸非金属化学品从业加行业)。(2)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技术服务。(3)以上“条款(1)”和“条款(2)”由甲方确认;甲方确认条款以填写在横线处为准,涂改无效;括号内的内容为可选项。(4)合同生效后,甲方若改变以上条款,须经过乙方同意,且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相应增加的费用。2合同期限2.1合同正式生效本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款后,正式生效。(1)合同约定的全部填写事项、签字、盖章齐全。(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首付款到合同约定乙方账户。2.2合同终止符合以下条款之一,合同自动终止,无须另行通知合同相关方。(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0天后自动终止。(2)甲方对乙方根据评审标准提出的(乙方以书面、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形式)客观、公正、真实、合理的整改建议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合格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3)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4)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终止条件。(5)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条件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承担责任。2.3合同延期(1)根据项目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延期,并签订延期协议。(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乙方持续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主张,直至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全部相关费用及违约金。(3)本合同其它约定的合同延期条件。3评审标准(1)乙方按照标准提供评审技术服务。(以填写在横线处选项为准,涂改无效)A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000-2016)B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C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XXX号)D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XXX84号)E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安监总管四201417号)F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通用标准(试行)(安监发201371号)G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H市小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201357号)I市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201357号J市安全监管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XXX号)K市冶金等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安监工矿商贸处2018年01月29日)L.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201822号)(2)在符合前款标准的前提下,乙方在技术指导服务过程中遵循适用于甲方的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若以上条款失效或者废止,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执行。(4)乙方须遵守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04月公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承诺书开展评审工作。(市地区以外可参照本条执行)。4服务内容(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评审标准指导甲方提供评审必须的相关档案,并对其存在的不符合事项提出纠正建议,督促甲方限期整改合格。(2)乙方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指导甲方完善评审相关档案缺失部分。(3)乙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甲方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甲方及时完成治理工作。(4)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对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可采取授课、会议、谈话等其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5预期服务成果乙方以“客观、真实、合理”的原则为甲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供验收评审服务,具体预期评审成果如下:(1)乙方按照评审标准对甲方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评审,出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并协助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2)在甲方有积极意愿,并履行甲方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可通过技术指导工作,协助甲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3)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未达标通过,责任完全归甲方。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无理要求,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应付款。(4)甲方对乙方的评审结果不认可,可提出书面声明,乙方须本着“客观、公正、负责”的服务理念给予答复或解决。(5)乙方按照甲方评审结果如实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备案文件。因甲方原因导致达不到以上预期服务成果,甲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未支付剩余合同款。6服务终止(1)乙方基于甲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现状,做出客观、公正、有效的评审结果,并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及相关辅助评审档案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自动终止。(2)乙方服务终止后,若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或有其它技术服务需求,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技术服务,但产生的费用须甲方承担。7工作要求(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真实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管理档案;乙方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客观、公正、有效的评审,并提交有效评审结果。(2)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后20天内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在甲方生产经营场所评审结束10天内向甲方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3)甲方须组建胜任评审工作的工作组配合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4)甲方按照乙方合理要求开放工作场所,须为乙方到甲方现场开展工作的人员提供工作便利以及应有的劳动保护条件。(5)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档案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技术档案和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乙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6)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工作时间仅限于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之间,严禁甲方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加班或其它不合理工作安排。8评审条件甲方在评审之前须至少具备以下条款的要求:(1)甲方在乙方评审期间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要求至少运行1年;评审之前1年内未发生伤亡事故。(2)甲方须在评审验收之前具备必要的土地使用、规划设计、建设项目“三同时”、消防验收等手续。(3)甲方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足够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须持有有效的资质资格证书。(4)甲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5)甲方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6)甲方须通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7)甲方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编制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8)甲方作业场所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并在当地监管部门申报备案;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影响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有效体检,无职业疑似病例和职业病患者;须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分级管控和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9)甲方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项。(10)其它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9甲方责任(1)合同期间,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变化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变化引起的工作延期及可能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由于甲方提供的评审相关资料存在缺陷、不真实或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治理不到位,导致评审不通过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以评审不通过为由拒绝支付乙方合同款;因甲方原因导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重新开展的,甲方须另行支付合同价款的80%给乙方。(3)甲方未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没有向乙方提供必要、真实的技术资料,影响乙方工作进度超过20天,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须在终止合同后10天内支付乙方全部剩余款。(4)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期限约定的,每延期一天,须按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赔偿损失。(5)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导致合同不能按期完成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支付的合同款项不予退还,并须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6)乙方评审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不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问题,由甲方完全承担责任。(7)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办公或生产经营场地进行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须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餐和良好的午间休息条件。(8)乙方在现场评审工作结束后,甲方应在20天内对评审结论中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有效整改。整改完毕后,按照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求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不符合项”整改验收报告。10乙方责任(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仅对甲方评审期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状况进行评审。(2)乙方在评审期间对甲方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指导,若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期限内未完成评审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的技术服务费。(4)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期限约定的,每延期一天,须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无故不开展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的前期费用,并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的除外。(5)乙方仅对评审结果告知甲方之前的“甲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状况”进行评审。(6)评审工作结束后,因甲方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从而与乙方出具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内容不符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1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经双方协商,甲方须支付乙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甲方付款完毕后,乙方给甲方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类型按甲方需求确定,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发票开错、重开等,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相关的损失,每重开一次发票甲方须额外支付给乙方贰佰元人民币)。(2)付款方式按照下面第款执行。合同签订后5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5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剩余款乙方提交甲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后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开户银行名称:甲方开户银行账号: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开票地址及电话:乙方开户银行名称:乙方开户银行地址:乙方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合同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须书面告知。(2)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双方可解除合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在履行通知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效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权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13通知与送达(1)合同各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为各方同意的联络方式。(2)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在合理期限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其他各方。(3)合同各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以快递邮件、电子邮箱、短信、微信等有效方式,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其他各方。(4)若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14合同争议(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合同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协商不成,起诉方可选择提交其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如宏观政策、政府政策、监管导向、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因素引起的风险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各自承担责任。15附则(1)本合同其它约定事项(可另附页)。(2)本合同封面贰页,合同说明壹页,合同正文玖页,合计壹拾贰页,任何增减页无效;合同双面打印;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填写内容须在横线处有效,任何其它地方填写须签字盖章方有法律效力;横线无填写事项处须注明“无”字样。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