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林场信息化工作组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潍河林场信息化建设管理,促进林场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更好的开展信息化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本制度中的信息化建设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包括网络、通讯、计算机、多媒体、软件、数据库技术)开展林场信息化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社会服务等的各项工作。2各科室要严格遵守组织管理制度,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在统分结合的原则下积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项目管理、信息采集、数据维护使用等工作。3信息化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保密和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1.为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林场党委研究决定,对潍河生态林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信息化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上报工作。2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林场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按照诸城市委、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研究组织拟定林场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林场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林场执法监督、业务公开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林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归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和相关使用培训的协调工作;负责与市委、市政府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的日常联系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信息化推进和相关使用培训工作,负责解决本单位的计算机、网络一般使用问题;承办林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林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信息化工作的程度、进度、质量及保障负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对其所在业务部门的信息化工作负直接责任;信息化办公室对整体信息化水平负综合责任。
三、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系统内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局域网建设、广域网建设(包括接入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推广、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五类。2涉及上述四类项目的建设工程实行立项审批制。局域网、广域网建设、应用软件开发推广、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由林场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林场统一组织的项目,各科室应严格按项目要求实施。3各栏目建设应按栏目管理的标准和流程实施,收集好材料后,由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方可上传至网站,每个文字材料必须建立书面材料并盖章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