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传播他人隐私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规定者可处以刑罚和罚金。个人隐私权是公民重要权利,不得随意侵犯。传播他人隐私属于侵权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窃取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侵犯隐私权的认定需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侵害隐私权需具备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
法律分析
一、故意传播他人隐私是什么罪名
故意传播他人隐私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隐私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应当得到保护。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除非法定的机构和部门经过严格审批,不允许个人擅自使用专业器材对他人进行跟踪、监视、拍照
的,更不用说放到网上加以传播了。因此传播个人隐私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若存在肆意歪曲捏造事实、传播谣言、恶意诽谤诋毁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传播他人的隐私,属于侵权的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因为隐私权是被《民法典》所保护的一种具体人格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传播他人隐私侵犯个人信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构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要求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要求主观故意。
三、如何认定侵犯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结语
传播他人隐私是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隐私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传播他人隐私属于侵权行为,违法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侵犯隐私权的认定需满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主要以故意为主。保护个人隐私权是法律的底线,我们应共同维护隐私权的尊严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