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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开发商赠送面积合法吗

2024-07-04 来源:赴品旅游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此外,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顶平台原则上属于共有部分。

也就是说,作为建筑物基本结构的屋顶等共有部分,法律并没有赋予开发商送顶楼平台的权利,开发商对顶楼业主送平台的承诺,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是无效的约定。依据规定,屋顶是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对屋顶的使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约定,除非该顶楼平台符合认定为专有部分的条件。首先其必须在规划上即属于特定的房屋,并且在开发商销售时,赠送的部分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划,而且还被明确地列入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的,才被确认为房屋的组成部分之一。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一、开发商赠送面积是否有法律依据

没有法律依据。

辨明合法赠送和不合法赠送,其实有一些赠送面积是国家规则不计面积的,例如,依据相关法规规则: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关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天台是彻底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二)1米算面积,低于(二)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二)1米要算面积,低于(二)1米不算面积。

二、赠送面积要了解哪些做法

赠送的面积是能够处理房产证的,有些开发商在实践买卖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天台等还算有用的面积,可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用产权待遇。假如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亦或一些争议争执的过程,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台是共用面积不能独占,天台是指房产中的房顶渠道或由于修建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设置的无顶盖渠道。一般别墅的天台归这幢别墅的业主。在住所区内,任何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独占小区天台和天台,更不能在天台和天台上违章搭盖房产。

三、买房赠送面积的三种情况

(一)业主本来就应该得到的面积,开发商说是赠送的;

(二)开发商擅自改面积违规建设的房子,而这种房子一被查出,那可能就办不了房产证了;

(三)业主明明交了钱的公摊面积,开发商硬说是自己赠送给你的,这三种情况都是违规的,如果真的遇到了,你大可以去讨要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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