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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讲话 篇17

2024-07-16 来源:赴品旅游

  今天我和等四位同学听了“关爱生命 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警官通过交通法规的解读、生动的案例、详实的数据向大家介绍了交通安全的知识。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

  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因交通安全受伤的人数达500万人,上海学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有110多起,平均每分钟就有人因交通事故而受伤;每五分钟就有人因交通事故而丧命。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幸福,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这次讲座警官主要解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至65条的规定,同时还告诉了我们一些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如:行走要离墙1米;骑车要离墙1.5米的自我保护方法,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行人也不能有实行妨碍交通的行为。

  我国属于交通事故多发地,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我们小学生更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xx年5月1日实施,让我们一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做到警官教会我们的“十要,十不要”。行路、骑车“十要”: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和来往车辆,从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内通过;通过有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学龄前儿童上马路要有成人带领;高龄老人上街要有人搀扶陪同;乘坐小型汽车前排时,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骑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骑车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行人乘坐公交车时,要在站台内候车,依次上下车;遇到红灯时,要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行路、骑车“十不要”:行人走路时不要因图方便,乱穿马路;行人走路时不要在车前、车后横穿马路,不要在车行道停留和嬉闹;行人走路时不要翻越交通护栏或隔离设施;行人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行人不要进入高架道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禁止行人通行的道路;行人不要在车行道上随意拦乘出租车;骑车人不要擅自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骑车人不要在机动车道上骑车或乱穿马路;骑车人不要醉酒骑车、扶肩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突然猛拐;骑车人不要违反规定载物或载人。

  这次讲座让我们知道了不仅防火意识要增强,交通安全也很重要,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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