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警属于行政编制。
一、经警的职责
1.查处一些走私假币、贩卖、买卖、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钱等经济案件;
2.查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金融犯罪;
3.查处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财务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
4.查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5.查处伪造、变造金融票据、国家证券、股票、公司、公司债券,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公司债券等经济犯罪;
6.调查其他经济犯罪。
二、经警的职业要求:
1.教育和培训:
经济犯罪侦查等相关专业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并要求有一定的经济学、会计学背景。必须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身心素质测评和考核。通过就业管理局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
2.工作经历:
熟悉公安业务,掌握经济犯罪的理论和方法,能够从事经济犯罪的预防和侦察工作。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认真负责,工作努力,心理压力承受能力强,自控能力和分析能力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