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两种方式: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两种情况:
①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②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2)异地急诊就医手工报销: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外埠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可回京后再进行手工报销。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指南
1、已办理北京市异地就医登记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直接在结账时支付报销后的自付费用。
2、异地办理病历的条件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和备案。
4、(一)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指退休后异地定居,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
5、(2)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符合参保地法律法规的人员。
6、(3)异地常驻人员:指由用人单位派遣到异地工作并符合参保地法律法规的人员。
7、(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8、异地病案处理材料
9、社保卡;
10、《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 。
11、异地病历处理流程
12、第一步
13、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14、第二步
15、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16、在读《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
17、并下载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直接结算登记表”)一式两份。
18、第三步
19、参保人所在用人单位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到参保人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办理社保卡“住院卡激活”手续。
20、注:参保人持社保卡已在本市办理住院结算手续的,无需办理“住院卡激活”手续。
21、第四步
22、用人单位持《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申请。
23、第五步
24、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完成后,次日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