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申请步骤和提取额度。职工需要填写《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并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分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三种情况,具体提取方式和额度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步骤一: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通过前往管理中心办事窗口或访问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这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步骤二:
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不用所在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核实。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
3、租赁住房:提取额为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扣除家庭工资收入15%后的差额部分,且每月最高提取额不超过800元,双方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内已还且规定的最高款额,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
拓展延伸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贷款方式,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
2. 房屋应为借款人本人或夫妻共同所有,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3. 申请人应提供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房屋价值的文件。
4. 申请人的工资应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在申请时应提供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
5. 申请人应具有稳定的社会关系,无不良信用记录。
6.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7. 申请人应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8.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欠款,并依法进行处置。
因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和按时还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结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通过前往管理中心办事窗口或访问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这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办理提取手续时,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分为部分提取和全部提取,具体标准可参考上文。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