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