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在2003年就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定为一级致癌物,如果长期的咀嚼槟榔的话,会导致牙齿变黑。
我比较赞成全国禁售槟榔,因为槟榔非常容易成瘾,而且会致癌。南方人都比较喜欢吃槟榔,无论是在小商店还是大超市,都能够看到槟榔的身影,槟榔的广告更是随处可见。然而早在2020年,国家已经出台了政策,槟榔不再被允许作为食品销售,到了2022年,已经准备对槟榔进行全面禁售。
槟榔容易致癌。因为槟榔极易成瘾,所以人们会频繁的嚼槟榔,而槟榔含有有害物质,会导致口腔粘膜发生癌变,增加患癌的可能性,身边有一些朋友就是因为嚼槟榔,最终患上了口腔癌,没过几年人就走了,现在国家准备对槟榔进行治理,我觉得是一项非常好的措施。
槟榔之所以在南方随处可见,是因为其利润非常高。因为槟榔的种植成本非常低,再加上其成瘾性,所以其销量会非常高,早在2018年我国的槟榔销售额已经达到了700亿。整个槟榔的产业链利润都非常高,小到销售槟榔的小卖铺,其利润都非常高。更不用说一些大型商超,供货商里会为销售槟榔的展台提供回扣,每个月也上千元了,这已经顶的上普通人的工资了。而对于槟榔的税收则不太明确,槟榔虽然销售额很高,但是为我国贡献的税收额却极低,有人甚至把槟榔称作为合法的鸦片,所以槟榔的取缔势在必行。
槟榔并不会就此消失。可以对槟榔进行加工,将槟榔的味道提取出来,保留了其对人体健康有益的成分,比如说市面上的一些槟榔口香糖就很不错,既可以让人们品尝到槟榔的味道,也不会对身体有负担,同时还能够增加国民的税收,可以说是一举多得,槟榔行业想要生存下来,就需要去适应这种改变。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