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放弃抚养费的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抚养孩子的一方在离婚之后仍然可以以孩子的名义索要抚养费。因为夫妻双方对于抚养费的约定,不影响孩子的合理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