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C1的记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1、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2、注意: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开始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您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上扣分3、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自动清除4、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5、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6、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7、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参加7天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方可清零8、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9、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新的道路违法违章扣分也有很大的变动了。以前一些违法行为不会被扣分罚款的,到新规实行后也会扣分罚款,而且很严格。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大家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保障,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