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计算机中心(室)负责全院计算机的管理、开发、维修、提请报废、增加等工作。
2、科室的计算机均归医院所有,由计算机中心(室)统筹管理、安排,充分使,发挥作用。
3、科室计算机专职扣作人员行政管理归科室,业务管理由计算机中心领导,实行双层领导,计算机中心(室)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4、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研制出软件属医院所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向院外转让或拷贝。
5、爱护机器,按操作常规上机,未经过正规培训人员不得随意上机。经常保养、检查,定期维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