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室是电气设备运行的配电枢纽,其可靠、稳定的运行直接关系到工艺生产系统的安全运行。为确保便配电室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更好地为工艺生产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目前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
1.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配电室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登记。
2.变配电室正常运行期间只允许当值人员巡检、当值人员排查及处理运行故障;其余任何性质的工作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办理工作票。
3、进入配电室施工时,应具备三级签字的正式施工图纸并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进行施工。无图纸的任何工程施工都不准在变配电室正内开展。
4、车间以外人员进入配电室施工,必须得到车间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
5、每个变配电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并放置于室内。
6、每个变配电室、变压器室都应建立独立的巡检记录本,缺陷记录本,并放置于室内。当值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的巡检时间、线路及内容进行巡检,详细填写巡检记录本;对存在的缺陷应详细地记录在缺陷记录本上,并明确处理措施、处理时间。
7、变配电室内应配备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系统图;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原理接线图应齐全、完整,每班至少保存一份。
8、严格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规范变配电室内的操作行为,保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任何情况下母联正常运行方式的任何改变都必须得到车间的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
10、由正常运行、热备用转为冷备用后再次启动的高压电动机,必须得到调度室的命令方可送电;新安装后投运或检修后投运高压电动机的启动,要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方可送电。任何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调整都必须得到调度和车间的双重命令后,方可进行。
11、变配电室门窗、地面及设备要保持清洁。所有消防、照明、安全用具齐全,变配电室周围不得堆积杂物,保持安全道路畅通。
12、变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桥架周围严禁烟火,须动火的按有关动火制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