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提供涉案作品的点播服务,顾客选择播放时间和地点,但这涉及到信息网络传播权,播放平台有权主张专有权利,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播放原创作品以免侵权。
法律分析
餐馆通过局域网的形式在客房内向顾客提供涉案作品的点播服务,顾客虽可以自主选择播放时间和地点,这些都应该落入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而播放平台拥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专有权利人,有权向餐馆主张权利。
因此,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请勿转载或播放原创作品,否则极有可能构成侵权。所以,无论是餐馆还是个人,在提供服务时,不妨使用不含版权的服务,或者在提供点播服务时,获得播放平台的授权。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如需帮助可补充说明案件情况,欢迎再次咨询联系。
拓展延伸
餐馆包厢播放视频平台会员电影或音乐的版权问题解析
餐馆包厢播放视频平台会员电影或音乐的版权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未经版权人授权,餐馆包厢播放视频平台会员电影或音乐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餐馆作为公共场所,播放影片或音乐需要获得相关版权许可。而视频平台会员影片或音乐的播放也需要遵守平台的使用规定。对于餐馆而言,应当与相关版权方协商合作,获得合法授权,避免侵权风险。对于视频平台会员影片或音乐的播放,餐馆应确认是否已获得平台授权,并遵守平台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餐馆应加强版权意识,确保合法使用,以免面临版权纠纷和法律风险。
结语
请确保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要转载或播放原创作品,以免构成侵权行为。餐馆和个人在提供服务时,建议使用不涉及版权的内容,或者在提供点播服务时,获得播放平台的授权。这样可以避免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咨询或补充说明案件情况,请随时联系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二十四条 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