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电影主要通过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放来实现这一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完整产品。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电影院删减彩蛋或没有完整播放电影,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