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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个人租赁合同

2024-07-18 来源:赴品旅游

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只要其签名或盖章是真实的合同就有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一、未在落款处盖章的合同不成立吗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候,只要该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约定的,并且也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在不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该合同就是有效。此时,就算只是在合同上签名了没有盖章,或者盖章了没有签名,也不能否定该合同的效力。

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合同书盖什么章、如何盖章等都没有规定,同时,对于合同盖章问题,主要在合同订立中规定的,给人的感觉似乎合同盖章与否只关系到合同成立问题,与合同效力无关。

事实上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因此,合同盖章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有着直接关系。

二、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可以吗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

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出现某些法定情形时解除合同。但不论是哪种方式解除合同,都是相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而言的。

而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即从来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也从来未产生,因此无效合同根本无需解除。

根据《民法典》规定,其中无效合同的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百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度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知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道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专有效的属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三、艺名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必须要使用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登记显示的姓名来签署合同才有效,也未禁止使用艺名来签署合同。因此,用艺名签名不违法,只要签字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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