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有全部所有权的房产,法院会划分使用权。获得房屋的一方只能取得使用权和有限的收益权,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后来获得产权,双方可以协商或向法院起诉确定产权。
法律分析
离婚时,若房屋没有产权,法院将对该房产的使用权进行划分。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房产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况,法院应根据具体条件决定房屋使用权的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只能取得使用权和有限的收益权,另一方则需进行补偿。若之后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则可以自行向法院起诉确定房屋产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