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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招标代理合同 篇8

2024-07-18 来源:赴品旅游

  委托人:(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迎宾路南段综合整治工程(路面部分)

  2、工程地址:富春街道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工程投资总额约:2600万元

  5、工程规模:

  二、 招标代理业务的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 )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 )施工,具体包括:预算编制

  (√ )监理,具体包括: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

  (√ )材料及设备,具体包括: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

  ( )其他: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

  三、代理业务的内容——代理事项:(双方应明确具体代理事项)

  1、拟订招标方案;

  2、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发布招标公告;

  3、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

  4、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5、实物工程量清单;

  6、编制参考价或标底;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答疑纪要;

  8、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9、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10、协助工程合同的签订;

  11、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招标代理时限

  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代理事项。

  5、 如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终止合同。

  6、甲方有权指定乙方项目具体实施人员,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不定期现场抽查,如发现有违约行为的,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委托关系,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六、甲方的义务

  1、提供招标工程所需的有关工程批准文件、施工图等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协助招标过程中与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尽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3、主持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及业绩考察。

  4、审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有关资料。

  5、参与招标活动全过程,包括主持开、评标活动。

  6、主持签约工作。

  7、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非正常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如甲方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乙方可以建议甲方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八、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的管理规定。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严禁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甲方的配合下认真制定招标工作的进度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代理事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代理报告。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完成招标内容,相关资料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24小时内移交给甲方。

  4、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正确性负责。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成果允许偏差值控制在±3%以内。

  5、依据委托合同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代理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

  6、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7、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九、合同价款及支付办法

  1、号文件的30%计算执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代理招标工作完成、提交代理报告认可、一个月清单及预算复核期限过后10日内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结清。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情况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失败所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2、由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而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1、清单编制由对总造价影响偏差≥±3%、<±5%的,乙方除全额免收代理费用外,还需赔偿违约金10%代理费,且复审费用由乙方支付,同时将取消其在甲方承接业务资格抽签时间3个月。

  3.2、偏差在≥±5%、<±8%的,乙方除全额免收代理费用外,还需赔偿违约金30%代理费,且复审费用由乙方支付,同时将取消其在甲方承接业务资格抽签时间6个月。

  3.3、偏差在≥±8%的,乙方除全额免收代理费用外,还需赔偿违约金30%代理费,且复审费用由乙方支付,同时甲方将不再考虑与其委托业务关系。

  3.4、招标资料移交不完整不及时的,甲方将酌情扣除代理费的3%-5%作为处罚。

  3.5、以上条款乙方应遵守,否则,甲方将全额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不再考虑与其委托业务关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尽力协商解决或提交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补充条款

  1、提交资料按甲方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将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超过规定时间的酌情扣减代理费用5%-10%。

  2、地质资料(土工试验成果表及纵断面图)经由乙方提供给投标单位。

  3、材料价格参照《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富阳市信息价》,如无富阳市信息价则参考富阳市材料价格市场调查价。

  4、本合同与建设工程廉政协议共同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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