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男,年月日生,住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号院号。
被申请人,河南省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住所,郑州市路9号。法定代表人,经理
仲裁请求
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所欠的工资、保证金共计元。
二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到被申请人处上班,在上班期间按照公司要求交纳了元的保证金。在年春运期间公司决定申请人的工资为2500元,但是只发给申请人500元钱,剩余的工资一直未给。20xx年4月申请人离开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并支付剩余的工资20xx元但是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公司的违法行为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合法权益。
此致
郑州市管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