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 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__年04月01日起至林木采伐、搬运、上车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用乙方在林木采伐、搬运、上车等工程中,从事林木采伐、搬运、上车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下寺镇山林中。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劳动安全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2、乙方在工作中必须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在林中抽烟、喝酒、使用打火机等。在实施林木采伐、搬运、上车等工作中因个人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火灾、人员伤亡等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四、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计件单价约定为青冈树每吨/100元;松树每吨/110元。每10-15天结算一次工资。
五、解除和终止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六、劳动争议处理
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提供伐木所需油锯,乙方有义务保管及保养好油锯,工作完成时需归还甲方堪用的油锯。
2、因伐木所需汽油、机油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凭发票)。
八、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