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精选合作投资协议书合集 篇20

2024-07-18 来源:赴品旅游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一条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共同投资人甲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共同投资人丙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五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

  2、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

  第六条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①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③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④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 ___________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④支付合作债务;

  ⑤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2、其他资产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

  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

  ①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共同投资人甲:

  共同投资人乙:

  共同投资人丙: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