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投资经营创意美术服务等项目,具体协议如下:
一、投入资金及股份份额:
甲乙双方就地址为 商铺进行合作,前期商定总投资为 大写 (小写 ),具体出资与股份比例如下(若本中心遇其它状况,如扩大经营规模等,需追加投资,投入比例与持股比例不变):
1、甲方出资金额: 大写 (小写 ),甲方占有股份 %,甲方以占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的亏损。
2、乙方出资金额: 大写 (小写 ),乙方占有股份 %,乙方以占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的亏损。
二、经营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本协议中心的财务管理、协助处理中心的相关事务。
2、甲乙双方对店面装修装配、教具耗材购买、经营管理、师资培训、销售培训、课程创新、新老客户维护、市场开发、成本核算等等培训中心相关事宜均负有责任;
3、双方所有投资与经营收入款项,应用于本协议中心的创建与经营,做到账目清晰,不得挪为它用;
4、遇重大难题和关系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三、分红方式:
双方协议按每叁个月核算中心财务报表,评议中心的运作状况,并按持股比例分红;若有变动,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四、合作期限:
如本协议中心正常运营,双方均无意退股,本协议则发挥其正常具有的法律效应。
五、股份转让与撤资:
1、投资人向合作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否则视为无效转让;
2、共同合作人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公司正常经营下甲乙双方不得随意退股,如签订协议之日起半年内执意退股,退股以投资金额的 50 %退出,半年之后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作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原因之一可终止:
①合作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②合作中心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转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然后按比例分配。
② 如有亏损,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股份比例承担。
七、补充和附件:
如需要搬迁本协议中心的位置,或者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后均以附件形式进行补充,补充附件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投资共同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