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自己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的*饭店(位于 )整体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经营期内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 甲方将*饭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肆万元,不包括该饭店房屋租赁费用。签合同时交付 万元,剩余万及酒水 元, 年 月 日前付清。如乙方预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 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餐具、灶具、桌椅等经营设施、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的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在保证不影响房屋现有结构及布局的前提下,可以对该店铺进行重新装修,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 该店甲方与房东签订 年房屋使用合同,即2年月日-年月日止,甲方与年月日将此店经营权和房屋使用权交于乙方使用,年月日-年月日期间的房屋租赁费用及其
他一切费用有乙方支付,与甲方无关,无论乙方自营或转租都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年的月日前必须向甲方按时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预期交付租金,甲方按甲方与房东所签合约执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有意续租,由乙方自行与房东协商解决。
五、 该饭店的经营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甲乙双方签订本转让协议 日内,甲方配合乙方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