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甲方)
供方:宝安区鼎发建材批发部(乙方)
应赛格三星SSG扩建工程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供应各类管材及配件;为维护甲、乙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与数量、单价
1、建筑用管材,型号、品种、规格、质量、单价、等级按本合同附表;其中价格为到工地价。
2、管材供应数量按乙方供货到现场的甲方所收到的实际数量为准。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深圳地区的工程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4、甲方每月提交管材需用计划给乙方,每月确定的供货价格固定不变;每月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一次价格为准。
二、材料款支付
乙方供应管材的过程中,甲方在每个月15日和30日两次付款日,以三个月期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材料款100%,以此类推到所需材料供应完毕。
三、材料验收
1、乙方供应的材料数量按以下方式计量结算:按检尺或点条验收,两端必须整齐,料长偏差在正负50mm,直径偏差不超过正负5%,否则视为不合格,拒绝验收。
2、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国家颁布的相关材料正品标准,行业标准或国标,不得供应再生材,材料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必须随货同行,若有检验之要求则复试实验必须一次性合格(仅用于套管),不合格的材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整捆料中如有夹杂短料及不合格料,按实际量退货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按材料人员指定的位置卸车,绝不能强行卸车,否则拒收。
5、进料过程中锈蚀的或其它存有缺陷的材料一律拒收,端部变形及弯曲的管材或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不得进场,否则退货。
四、甲方责任
1、及时提供管材及配件的进场计划(提前三天时间);
2、做好进场验收工作;
3、因甲方、业主或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甲方应在工程停工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材料款。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进场计划供应材料,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计划供应,甲方有权让第三者供应,如第三者供应的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结算价,多出部分的材料价款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材料质量要求供应,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交纳最终材料价款千分之叁/天的`罚金)
3、按甲方工程技术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材料的各种材质证明及实验资料,并不得重复使用同一材质证明,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材料款。
六、其它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材料供应过程中供应时间或材料质量不符合工期及质量
要求,甲方有权限令乙方限期采取必进措施,若乙方在限期内仍未取得明显效果,不能令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送检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乙方:宝安区鼎发建材批发部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