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确保交接班的及时准确,做好注塑车间的交接工作,防止因交接不清出现生产问题,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注塑操作工
1.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即:白班11:15夜班23:15)到车间。接班时间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到,应提前通知班长,违者将以规定处罚。
1.2上班后要及时准备相关生产所需材料,服从领班安排到指定机台接机生产。
1.3下班10分钟内(即:11:4023:40)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许离开机位。如接班人员10分钟仍未到,则可报告班长,班长及时通知接班班长安排人员或其它处理方式,安排交班人员下班,如在没人接机的情况下,且未经班长许可而擅自下班,将以规定处罚。
1.4交班人员有责任及义务向接班人员说明当班发生的异常(模具、机器、产品的不良状况及加工方法、注意事项等),接班人员也有责任和权利询问上班次所发事项。否则,经举报查实未向接班人员交接的,视涉及的损失,将处相应的罚款。
1.5在交接班后,要在生产中确认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交接内容不正确,而接班人员置之不理,造成损失的,处以相应的罚款。
1.6在接班后,要对所负责的机台进行质量检验,发现不良,要及时通知班长确认,对有功者给予嘉奖,否则,处以相应的罚款。
1.7交班人员必须做好本机台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如机台及地面有水渍、油污、料屑、水口、产品等,接机人员有责任监督卫生情况,在报告班长后有权利拒接不卫生机台,班长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交班班长处理,交班人员若拒不改善,则安排接班人员改善。拒不改善的交班人员以不服从安排处理,如在交班班长处理前交班人员已下班,则处以20元/次/人的处罚,不卫生状况由接班人员改善,前者的罚款作为后者的嘉奖。
1.8.交班人必须做到四不离岗:即接班人员不到不离岗;未交接清楚不离岗;凡本班发生的事情未处理好不离岗(上级领导同意除外);因交班不清楚,接班人不同意接班不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1.9接班人应按交接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1.10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上报班长。
1.11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接班人即可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名,并记上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2交班人在得到接班人同意并在交接本上签字后才能下班。
1.13针对部分机台的人员具体分配情况,班长有权调动人员清洁其它机台。如对调动感觉不合理者,但仍需执行,待事后再向上级反应,否则,将以不服从安排处罚。
1.14针对目前卫生状况,本制度实行7日内作为适应期,7日后正式实行。在7日内有违规的将以书面警告的形式处理,如累计达到3次,将处30元以上惩罚。
1.15处罚: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至200元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相应赔赏并作除名处理。
1.16本制度实行当月内无以上处罚记录者,并结合出勤记录(当月无旷工、迟到记录、请假不超过一天),将以“月度优秀交接员工”名义给予100元奖励。
1.17本制度如遇厂规发生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1.1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2.领班
2.1每天需提前15分钟上班,巡机做交接工作(需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接)。
2.2交接急需产品机台运行情况及要求.
2.3交接上一班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模具、机器出现的异常情况。
2.4交接每台机的产量、质量状况(产品质量要求、后加工要求、包装要求及注意事项)。
2.5交接每台机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如:模温机、吸料机、烘料筒等)
2.6交接并检查机台附近及生产现场的“5S”状况。
2.7交接每台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更改情况及特殊的工艺条件要求。
2.8交接公司或部门下达的新规定、新的工作要求及新的质量标准等。
2.9交接本班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品质不良情况(如:不良现象、产生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方法等)。
2.10交接本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注意事项。
2.11做好书面交接记录并确认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