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第二条、 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条、甲方责任: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3、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书面通知。
4、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提供施工组织计划及方案。
2、对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保护好。
3、施工场地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完料净场地清。
4、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施工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5、施工区内动土、动火必须到安监科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工程质量等级及取费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2、 施工面积包死单价:
第七条:工程造价及预付款
1、工程预算造价:暂定 ,
2、工程预付款: %。
3、工程款(进度款)付至 % 剩余款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承包方式: 。
第九条: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
3、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条、争议: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违约:
如无特殊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造价5%0罚款。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传 真: 传 真:
合同订立时间: